
6月11日,医美微信公众号“新氧”发布了一则题为《马思纯,享年37岁》的文章,引发广泛争议。6月12日上午,涉事文章已被删除。

“享年”一词在中国文化中专用于讣告,具有极强的死亡指涉性,大量用户在社交平台反馈说“刷到标题时真的吓蒙了”“还以为发生了什么意外”。然而,这篇文章根本不是讣告,而是为新氧美容仪带货的营销软文。
当天,新氧医美APP发布致歉声明称,文章标题引用自马思纯此前一次公开采访中“为自己写讣告”的人生思考环节,但“标题脱离语境、用词严重失当,造成了歧义,对她本人和家人构成严重冒犯”。声明承认“审核机制出现漏洞,主要责任在管理层”,并表示已启动内部复盘与追责,全面升级标题及内容审核机制。
致歉声明同时写道:“马思纯女士在那次采访中坦诚分享了对生命的思考,这份坦诚理应被认真、体面地对待,我们的标题辜负了它,这是我们最需要反省的地方。”

6月12日,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消息,对于此事,马思纯方已提起诉讼。声明中指出,该公众号“为了博人眼球、流量变现,恶意将委托人在采访中的文学隐喻表达掐头去尾、恶意篡改,炮制‘讣告式’标题”,并“使用了委托人多张肖像图片,配以大量商业广告语,利用委托人的名义、形象推广医美产品”。
马思纯方已以侵害名誉权和肖像权为由,将相关主体起诉至法院,要求依法承担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,现已完成立案材料的递交工作。

这不是新氧旗下公众号第一次发布不当言论。据南都N视频报道,记者在新氧公众号搜索“致歉声明”,竟能找到7篇之多,分别向林志玲、袁莉、毛晓彤、徐冬冬、张哲轩、胡曼钰以及JUR品牌进行过致歉。最早的致歉声明发布于2020年6月29日,最新的一篇发布于2025年12月26日——也就是说,就在半年前,新氧还在对另一个明星毛晓彤发文道歉。

公开资料显示,该公众号的认证企业为“海南一线大咖科技有限公司”,天眼查APP显示,该公司多次因名誉权纠纷、肖像权纠纷等被起诉。2026年3月30日,该公司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处罚,没收广告费用人民币1500元;罚款人民币4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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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|林芊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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